各分院:
2013级新生入校报到工作已经完成,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3】29号)文件要求,学院将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进一步核查,各分院要组织本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辅导员和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学生司《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高等学校获得学籍级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等文件。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核查范围:2013年入学的所有新生;
二、 核查内容:学生入学资格和学生录取信息与本人是否相符;
三、 核查方法:
1、请各新生班主任核实学生本人于身份证照片是否相符,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与下发的录取数据相符。如发现有疑点的学生,请提交教务部学籍科办公室(514室)由教务部学籍科结合高考照片和学生档案进一步核实。
2、请各位新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按班级汇总后与10月23日前交教务部学籍科。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样式见附件2.
3、教务部将于近期制作2013级学生考试证,考试证所采用照片为学生录取照片,请各班主任依据照片对比新生本人再次核实,如发现问题请提交教务部学籍科514办公室。
四、 学生自查:
请通过学籍核查的2013级新生于2013年11月1日后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核查个人学籍的注册信息。要求所有新生务必查询,否则出现问题由本人承担。查询结果如有问题可联系教务部学籍科(0551-65334179)。新生学籍核查工作关系重大,请各分院认真布置,积极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五、 新生学籍复查举报电话:
新生学籍复查期间,欢迎举报或反映有关新生入学资格情况,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违规违纪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551-65334179
传 真:0551-65311384
请各有关部门和个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自身责任,提高认识,对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相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
2、身份证复印件样式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