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和基础部:
根据教学日历安排,14-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将与2015年1月结束,现将具体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分院于12月26日前讨论商定期末考试课程,并报教务部教务部517办公室。各专业确定四门课程作为考试课(其中实用英语必须报为考试课),其他原则上要求尽量安排专业课。
2、 所有课程老师于12月31日前将课程的试卷(A、B卷及答案)交各分院和基础部,并统一交教务部教务部517办公室(要求交电子版)。请各位教师制作试卷时参照《试卷制作规范》及样卷格式。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将不予印刷、不可存档。请各位出卷教师和分院、基础部教学管理人员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如发现试卷泄密,将按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本学期考查课考核安排时间为2015年1月5日~1月9日,考查课由分院集中安排随堂考核。各分院教研处在2015年1月4日前将考查课时间安排报教务部517办公室。
4、 本学期考试课程时间安排为2015年1月12日~1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另通知)
5、 请各分院及时做好期末考核工作安排,强调考风、考纪。所有参与课程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相关证件(考试证、学生证)方可进入考场。
6、 考试结束后,各分院和基础部及时组织教师阅卷,相同科目的试卷要组织流水作业阅卷。所有科目试卷(包括上机考试、口试等)必须上交教务部存档,考查课须填写试卷封面,考试课要求填写试卷封面及试卷分析表,于2015年1月23日前由分院和基础部统一交教务部517办公室;同时上交期末教师考核材料,于2015年1月23日前由分院和基础部统一交教务部517办公室。
7、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各分院和基础部督促教师上交《学生考核成绩登记表》,考核成绩填写必须符合规范(至少三栏成绩、不及格成绩红笔标注、无成绩学生注明原因等),同时将考核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考核成绩登记表》于2015年1月23日前由分院和基础部统一交教务部517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下载附件: 14-15(1)学期 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doc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