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专业开课计划安排,经研究对2016届毕业班期末考试做出安排如下:
1、 2016届毕业班课程于11月6日(第9周)结束上课;11月9日~11月13日(第10周)由各分院安排期末考试;
2、 请各分院于10月20日前将课程的试卷(A、B卷)交分院教研室,经教研室审核签字后统一交教务部515办公室裴老师处(要求交电子版,不需要交试卷答案,试卷答案由任课教师保管,考试结束后上交)。请各位教师制作试卷时参照《试卷制作规范》及样卷格式。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将不予印刷,并不可存档。并同时上报考试日程安排;
3、 第14、15二周各分院安排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并将论文指导日程安排(日程表见附件)报教务部515办公室裴老师处备案,并下发给毕业班班主任及学生;
4、 各班辅导员务必通知所有学生按时携带考试证参加本次期末考试,否则课程成绩以旷考计,并不允许参加下学期补考;
5、 各科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授课教师将成绩、试卷整理、装订后交各分院,考核成绩填写必须符合规范(三栏成绩、不及格成绩红笔标注、无成绩学生注明原因等)。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各分院于11月27日前将全部材料交教务部存档;
各分院务必在考试前做好考风、考纪整治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15年10月9日
____________分院论文指导日程安排表
指导老师 |
日期 |
节次 |
地点 |
学生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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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每位指导老师指导论文时间不少于6课时,地点安排在教学楼;
2、请分院联系指导老师安排具体时间上报备教务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