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班期末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6-10-12 16:44 来源:未知 作者:教务部 点击次数:次
各分院和基础部:
根据教学日历安排,2014级学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将与11月4日结束,现将期末具体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1、各分院于10月21日前讨论商定期末考试课程,并报教务部515办公室裴老师处。
2、所有课程老师10月25日前将课程的试卷(A、B卷)交分院教研室,经教研室审核后分院组织印刷。请各位教师制作试卷时参照《试卷制作规范》及样卷格式。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将不予印刷,并不可存档。
3、本学期考试课程于2016年11月4日起进入复习阶段并结束课程,考试课程时间安排为2016年11月7日~11月11日(期末考试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分院于2016年11月2日前将考试课程安排报教务部515办公室。
4、请各分院及时做好期末考核工作安排,强调考风、考纪。所有参与课程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考试证方可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各分院请及时组织教师阅卷,相同科目的试卷要组织流水作业阅卷。所有科目试卷(包括上机考试、口试等)必须上交教务部存档,考查课须填写试卷封面,考试课要求填写试卷封面及试卷分析表,于2016年11月21日前由分院统一交教务部517办公室。
6、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各分院督促教师交《学生考核成绩登记表》,考核成绩填写必须符合规范(三栏成绩、不及格成绩红笔标注、无成绩学生注明原因等)。并于交成绩表前将考核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