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安徽省优秀教育网站
1月9日上午,学院党委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院领导王宜、王士明、马赞、刘文慧、刘瑞平、耿瑜以及党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学习会由学院党委第一书记王宜主持。
学习会上,党委副书记刘瑞平传达了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转发《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合办〔2017〕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刘瑞平从八个方面作了传达。一是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二是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三是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四是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五是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六是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七是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八是加强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
会上,王宜指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已写入《民办教育促进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都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加强对《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要将《实施意见》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相结合,学院各部门要做好沟通配合,各党支部书记要把党建工作抓实抓好,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传播正能量,把师生凝聚在学院改革发展事业中来,出策出力,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向前进。(徐达余、汪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