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出专门安排。
通知指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等多重因素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严峻,毕业生面临的毕业、就业压力及心理焦虑等现象不断显现。加强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心理咨询服务是促进高校就业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文明离校和充分就业具有积极的意义。
通知要求,要全面细致摸排毕业生心理健康状况。各高校要针对疫情影响、求职招聘延后、求职方式改变等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毕业生自我报告、日常观察、舆情分析、心理测评、专业心理评估等方式,做好心理健康状况摸底,分析心理问题的压力来源和情绪行为因素,对排查发现的心理或行为异常的毕业生,及时建立个人心理健康教育档案,并制定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通知要求,要分类拟定工作方案。各高校及院系要结合毕业生学科专业类别、求职进展状况和心理摸排信息,制定校、院(系)两级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的工作方案,完善心理咨询服务工作机制,细化包括融教育教学、宣传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工作保障于一体的具体操作办法。要结合“5·25”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系列活动,设计面向毕业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特色项目和个性化服务项目。要研究建立心理健康咨询与职业指导、就业帮扶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慢就业、不就业现象突出的群体要研究提出指导性干预措施。要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形成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科学识别、快速处理的预警反应机制。
通知要求,要有序有力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各高校要探索通过网络课堂、线上团体、网上沙龙等“云”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做好心理调适,提升积极心理品质。要突出加强重点人群的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通过线上心理援助电话咨询、QQ咨询和线下预约面谈咨询服务,对于不能顺利毕业、求职困难、家庭困难、身体残疾、有精神障碍、感情突受挫折、受纪律处分等毕业生,及时跟踪观察,开展心理咨询辅导,提供充足的情感、学业、就业支持。要特别关注来自重点疫区或有亲属感染、本人感染新冠病毒并出现焦虑倾向的毕业生,按照“一人一案”要求,组织专业人员重点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
通知强调,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完善工作支持和保障机制,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咨询服务的主体作用,着力培育毕业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帮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