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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关于学生宿舍全面禁烟的通知
时间:2024-05-09 09:24  来源:学工部   作者:高嵩  点击次数:次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目前初夏季节,天干物燥,火灾隐患较大;呼吸道疾病也处于活跃期。为控制和减少吸烟带来的危害,保证学生身心健康,保持公共场所卫生整洁及空气清新,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文件精神和《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结合我校4月27日宿舍突发火情事件,现就在学生宿舍内实施全面禁烟等事项重申如下:

一、禁烟要求

1. 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吸烟。

2. 校园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区域如下:

(1)教学楼内教室、自习室以及走廊等;

(2)宿舍内部、图书馆、实验室、会议室、食堂、运动场等集体活动场所;

(3)校园内主干道及其他公共场所。

3. 任何人不得劝说他人吸烟,如有在公共场所吸烟者,其他同学有权利劝阻。

二、落实检查督促

1.各二级学院为禁烟责任单位,负责本院学生宿舍入住学生的禁烟工作,各班级设立禁烟监督员,负责本班学生宿舍禁烟的监督、巡查、劝导等工作。

2.各二级学院每周至少组织1次辅导员下宿舍开展禁烟专项检查,查处学生吸烟等违纪行为。各学院安排学生干部,开展“禁烟专项行动”,每月至少进行2次学生宿舍禁烟检查。

3.学工部宿管科和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不定期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禁烟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校通报,并对严重违反禁烟规定的学生进行违纪处理。

4.辅导员应及时掌握班级内有吸烟习惯学生的状况,并督促、教育学生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应充分利用班会、主题活动等形式宣传、教育学生禁止在宿舍吸烟。

三、严肃违纪处理

1.学生在禁烟区域内违反禁烟有关规定的,如吸烟、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发现烟头、烟具、烟盒、香烟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学生第一次违反上述规定,对学生予以院内通报,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对学生进行约谈;

(2)学生两次及以上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手册》规定,对学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2.对因吸烟引起火险、火灾的学生,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并付刑事责任。

3.如果在宿舍内发现有违反禁烟规定的现象,但不能确定责任人时,将对宿舍全体成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4.对在宿舍私自贩售香烟的学生,处以警告处分,违纪处分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工部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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